人物
时段
朝代
“僧可从” 相关资源
古籍库 史部
  明令

凡各处漏口脱户之人许赴所在官司出首与免本罪
收籍当差
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
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奸生之子依子数
量与半分如别无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
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绍全分
凡无子者许令同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先尽同父周
亲次及大功小功缌麻如俱 无方许
择立远房及同姓 (第 16a 页)
者俱不准告关其流通底簿并勘
合文簿尽行销缴 七年奏准凡灶丁死绝充军者即
以本场新增出幼空闲人丁拨补如 无方许
于附近民
户佥补 八年奏准凡客商军舍人等敢有货卖私盐
及于亲王之国收买私盐买求军舍人等夹带及跟随 (第 24b 页)
  诸司职掌
凡军官亡故年老征伤须以嫡长儿男承袭替职或嫡
长男早丧及笃废残疾则嫡孙袭替如无嫡子嫡孙则
庶长子孙袭替若嫡庶子孙俱 无方许
弟侄袭替其应
合承继弟男子侄务要曾经操练弓马熟闲并当该卫
所正官保结呈送其审供查黄引选等项缘由并与除 (第 21a 页)
  家乡之礼二(丘浚/)
臣按黄润玉谓大宗绝立后小宗绝不立后为今制然
观宋儒陈淳谓古人继嗣大宗无子则以族人之子续
之而不及小宗则是我朝亲藩初封未有继别之子而
国绝则不为立继盖古礼也亲藩且然况庶民乎然则

今庶民无子者往往援律令以争承继非欤谨按圣祖
得国之初著大明令与天下约法有云凡无子许令同
宗昭穆相当之侄承继先尽同父周亲次及大功小功
缌麻如 无方许
择立远房及同姓为嗣若立嗣之后却
生亲子其家产并许与原立均分并不许乞养异姓为
嗣以乱宗族立同姓者亦不得 (第 39b 页)